一、 目的:
規范公司五金沖壓模具報廢的管理,防止公司資產流失,特制出本制度。
二、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報廢模具的管理。
三、 定義:
公司列入資產的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使用管理部門可提出報廢申請。
1. 超過規定使用壽命的模具。
2. 意外災害或事故造成的模具嚴重損壞,無法修復使用或無修復價值的模具。
3. 未達成使用壽命,但因安全、質量、效率等問題,經修復仍達不到客戶產品工藝最低要求或影響到生產安全、效率的五金沖壓模具。
4. 產品客戶已經停止下訂單的或幾年都沒有下過訂單的模具。
四、職責:
1. 營業部職責:對模具使用壽命數據進行統計。
2. 營業(市場)部負責報廢模具與客戶溝通的信息接收以及內部信息的傳遞。
3. 市場部負責對已經超過規定使用壽命的模具向客戶提出重開模具資金申請。
4. 生產部負責公司模具的保管和保養;負責模具現狀,符合報廢定義中情形之一者,可以提出報廢申請;負責報廢模具的拍照取證;負責報廢模具與客戶單據移交和客戶接收報廢模具的現場圖片拍照取證。
5. 工程部職責,工程部對模具沒有到使用壽命,由于其他原因需要報廢的五金沖壓模具進行評估,確定是否需要重新開模。